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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威寧縣原縣長陳波被提起公訴 原搭檔的兩任縣委書記早被判刑

2025-08-20 21:25:27 作者:程军 来源:本报记者

       眾鳴新聞記者 程軍

       8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日前,貴州省農業農村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波(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遵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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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波(資料圖)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遵義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波利用擔任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縣長、威寧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陳波,男,彝族,籍貫貴州水城,1970年2月生,出生地貴州畢節七星關,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民族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曆。

       陳波曾任畢節地區農業辦公室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09年6月任威寧縣代縣長,2010年2月任威寧縣縣長。2014年2月,任畢節市政協副主席,並繼續兼任威寧縣縣長、貴州草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委會主任。2021年3月卸任威寧縣縣長職務,陳波擔任威寧縣縣長長達12年。

        2021年4月,陳波任貴州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2021年8月任貴州省鄉村振興局副局長,後改任貴州省農業農村廳(貴州省鄉村振興局)黨組成員、副廳長(副局長)。

       眾鳴新聞注意到,陳波擔任威寧縣縣長期間,其搭檔的兩任縣委書記楊興友、肖發君均已落馬被查。2023年3月,楊興友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 2024年11月,肖發君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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