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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鳴追蹤!移動重慶公司員工代領涉數千萬施工材料紀委堅稱無事實依據

2025-08-18 17:35:48 作者:駱聞 熊宇 来源:本报记者

       眾鳴新聞首席記者駱聞 熊宇

       早前的5月30日,眾鳴新聞以題為《中國移動重慶公司被指管理混亂施工材料遭下屬員工冒領承建方結算困難》一文,關注重慶冠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冠強公司)與廣東中人集團建設有限公司(下稱中人集團)、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重慶有限公司(下稱移動重慶公司)工程款因移動重慶公司員工冒領施工材料,導致冠強公司常年無法結算移動重慶公司應支付的工程款和材料款近四千萬。

       2013年3月,由移動重慶公司為發包方,將位於重慶市黔江片區(包含黔江、石柱、酉陽、秀山、彭水)等地的移動通信傳輸管線工程(下稱該工程)勞務施工發包給中人集團施工,該工程由移動重慶公司負責提供所有施工材料。中人集團承包該工程後,將該工程轉包給冠強公司實際施工。

移動公司1.jpg

移動重慶公司

       據冠強公司負責人介紹,當年該工程完工驗收投入使用後結算工程款和材料款時,在往來的施工材料領取憑證中發現移動重慶公司員工以及下麵相關分公司人員,冒用冠強公司和中人集團的名義代領取現場施工材料。重慶移動公司在結算工程款時,把本應由重慶移動公司員工代領的材料款三千餘萬直接扣掉還拖欠五百餘萬工程款。

       法院的生效判決書已經明確認可重慶移動公司員工代領現場施工材料,移動重慶公司不管材料是不是冠強公司和中人集團領取,所有賬目全部算在冠強賬麵上。十餘年,冠強公司與移動重慶公司、中人集團就該工程應支付的剩餘工程款和材料款常年形成拉鋸訴訟,至今未清欠合計近四千萬,因移動重慶公司的長期拖欠工程款和扯皮施工材料款,冠強公司早已“名存實亡”。

       多年來向移動重慶公司紀委書麵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反映移動及員工的違法違紀行為,移動重慶公司紀委始終堅持“移動公司員工不存在冒領施工材料”,也不按照國家信訪法律法規出具任何書麵回複。今年的5月14日,眾鳴新聞曾聯係過移動重慶公司紀委進行核實,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眾鳴新聞:冠強公司向我們舉報過移動員工冒領材料一事,我們向實名舉報人當麵回複過經過核查沒有發現有員工冒領材料這個事情。5月13日,原來的舉報人又向我們舉報,按照規定我們正在處理過程中。關於舉報人昨天(5月13日)舉報的情況不便更不能透露,因為我們接訪後按照相關規定調查後再給舉報人進行反饋。

       近日,眾鳴新聞記者前往重慶,對冠強公司的遭遇進展情況再次跟蹤了解。

       8月13日上午,記者陪同冠強公司負責人聯係上移動重慶公司紀委。移動重慶公司紀委相關工作人員接訪時冠強公司負責人稱:多年來,你們(移動重慶公司紀委)給本人的口頭回複說的是移動員工沒有領取施工材料的事實。書麵申請你們要求書麵回複也不願書麵回複。關於冠強公司負責人書麵申請移動重慶公司紀委不願書麵回複的問題,相關工作人員現場解釋稱:不是不願書麵回複,是根據紀委相關部門規定不能書麵回複。冠強公司負責人再稱:人民群眾的信訪訴求都要求書麵回複。你們的調查結果說是沒有任何移動員工假冒冠強和中人名義領取材料的事實,法院的生效判決已經明確你們移動的員工承認代領施工材料。你們重慶移動紀委作為中紀委派駐機構,你們調查的或者檢查的結果與判決以及事實衝突和不符,至少說明你們紀委工作不履職甚至包庇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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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鳴新聞記者向接訪人員說明相關信訪規定

       根據冠強公司負責人與移動重慶公司紀委接訪相關人員的現場對話,記者梳理事情的來龍去脈:當年冠強公司承包移動重慶公司的黔江通信工程施工時,移動重慶公司員工代領現場施工材料,結賬時移動重慶公司又把代領的施工材料款扣除算到應支付冠強公司工資款裏麵,導致冠強公司遭受施工材料款和工程款長期未得到合理結算。

       在接訪現場,記者告訴重慶移動公司紀委工作人員:根據2022年2月25日由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2022年5月1日施行的《信訪工作條例》第二、三十四、三十五條規定,本條例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群團組織、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開展信訪工作。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六項規定的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並出具書麵的信訪處理意見,對處理意見不服,還可以向上級機關提出複查,複核。移動公司紀委作為中紀委的下屬派出機構,理應遵守《信訪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向當事人出具書麵的信訪處理意見,對內部員工未取得冠強公司的授權許可,代領代冠強公司材料造成損失的事件也應當一並進行核實處理。同時也向該工作人員出示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判決書內容顯示認定移動公司員工未獲得冠強公司授權許可代領施工材料的判決文書內容。

       當天上午接訪現場,信訪接待工作人員經向相關領導請示後答複記者稱,他們不會出具書麵的處理意見,隻遵守內部紀檢工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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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載明移動公司員工代領材料的認定內容截圖)

       冠強公司負責人還告訴記者,工程完工交付多年後的2019年,移動重慶公司向重慶市通信管理局提供虛假證據,導致冠強公司被罰款十萬元。當天上午從移動重慶公司出來後,冠強公司負責人再到重慶市通信管理局信訪。

       冠強公司負責人向重慶市通信管理局信訪稱:重慶移動公司向重慶市通管局提供虛假證據,造成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對冠強公司進行處罰,行政處罰文書為《渝通信罰(2019)第02號》。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2024)渝04民再1號民事判決書明確,該工程項目已於2014年全部交付重慶移動公司使用至今。2015年重慶移動公司委托第三方審計公司全部審計並出具認定書整個項目已完成全部工作。

       冠強公司向重慶市通信管理局提出三個方麵是信訪請求,一是撤銷對冠強公司的行政處罰,二是對做出虛假陳述、提交虛假證據的重慶移動公司依法作出處理,三是請求重慶市通信管局督促重慶移幼公司支付常年拖欠的工程款和施工材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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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公安局案(事)接報回執

       8月16日下午,冠強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已受理其“移動重慶公司員工冒領三千餘萬施工材料”的報案。

       冠強公司負責人提供給記者的《重慶市公安局案(事)接報回執》內容顯示:2025年08月15日14時,冠強公司負責人報警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重慶有限公司涉嫌侵占其工程款30049174.63元。經詢問得知,2013年廣東中人集團建設有限公司中標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重慶有限公司2013-2014全業務傳輸管線工程,中人公司將工程發包給重慶冠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施工。2014年5月完工進行結算,冠強公司負責人稱因為移動公司有600多萬元的工程款一直沒有支付,後在起訴過程中發現移動公司以冠強公司的名義領取了工程物資,領用物資沒有給冠強公司實際使用,材料款30049174.63元,現報案至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擬受案初查。

       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的《受案回執》內容顯示:冠強公司負責人於2025年8月15日報稱的職務侵占一案,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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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回執

       據了解,目前冠強公司已書麵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控告移動重慶公司侵害民營企業利益行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予以受理並在60日內作出回複。

       移動重慶公司紀委堅稱的“移動員工沒有代領施工材料的事實”以及相關事宜,眾鳴新聞繼續跟蹤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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