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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刷視頻評論遭拘五天 網友:批評監督的尺寸不應由權力單方劃定

2025-08-09 17:26:39 作者:骆闻 来源:本报记者

       眾鳴新聞首席記者 駱聞

       近日,據多家媒體報道:2023年7月5日,湖南湘陰縣男子肖新良在一條30秒未剪輯的消防車救援視頻字幕顯示有人墜樓的評論區留言:“還在搞豆腐渣工程,統一招牌?”。其評論下收到一條IP屬地顯示為湖北的網友留言稱“那你就不曉得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廣告公司的”。當年7月7日,肖新良發表的該條評論被湘陰縣公安局認定為“不實言論”、“在網絡上起哄鬧事”為由構成尋釁滋事遭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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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

       肖新良對湘陰縣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處罰決定不服,執行期滿後向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23年12月27日,汨羅市人民法院開庭進行審理作出“駁回肖新良的訴訟請求”的判決。

       汨羅市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肖新良發表的評論意見與他人的惡意詆毀評論點讚具有延伸性、擴展性,對湘陰縣委政府及領導個人產生了一致性的負麵政治影響”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構成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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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新良的評論

       肖新良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向湖南省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4年4月1日,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判決後,肖新良再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一、二審判決,撤銷湘陰縣公安局對肖新良的行政處罰,湘陰縣公安局支付肖新良人身自由賠償金237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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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院判決結果

       眾鳴新聞注意到,根據汨羅市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指出的“肖新良發表的評論意見與他人的惡意詆毀評論點讚具有延伸性、擴展性,對湘陰縣委政府及領導個人產生了一致性的負麵政治影響”的表述,公開資料顯示,肖新良因發表評論遭湘陰縣公安局行政拘留時,李鎮江任湘陰縣縣委書記,劉誌忠任湘陰縣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4年1月22日,李鎮江落馬被查,同年7月13日李鎮江通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李鎮江身為縣委主要負責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權力觀扭曲,政績觀偏差,亦官亦商,追名逐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幹擾巡視工作,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安排私營企業主提供宴請,在全縣“群眾主題活動”中搞形式主義;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過買賣文物獲利;工作脫離實際,不作深入調查研究,搞隨意決策;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以借為名”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鎮江落馬不久的2024年6月,時任湘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的劉誌忠隨之落馬。2024年12月,劉誌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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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鎮江(資料圖)

       針對肖新良發表評論被湘陰縣公安局行政拘留,案件曆經一審、二審、再審被湖南高院撤銷一事,有網友撰文評論和追問:公權力的謙抑才是法治文明的刻度尺。批評、監督的尺度不應由權力單方麵劃定,而應由法律公正衡量。普通百姓都知道,肖新良的輿論監督權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為何湘陰縣公安局不知道?湘陰縣公安局不知道,為何汨羅市人民法院也不知道?汨羅市人民法院不知道,為何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樣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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