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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鳳岡:千萬級虛假訴訟案致使企業千萬抵押貸款債權瀕臨清零

2026-07-28 作者:熊宇 駱聞 趙宇 来源:本报记者

       大眾新聞報首席記者熊宇 駱聞 記者趙宇

       核心導讀:貴州遵義鳳岡縣一地產項目早已結清對應樓棟工程款,房企與建築公司卻聯手炮製千萬級工程款欠款糾紛,通過法院快速調解出具民事調解書,假借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惡意對抗、架空外地企業合法在先抵押權。記者曆時一年多時間多次跟進督辦、對接遵義中院宣傳科、監察部門核查,期間遭遇基層法院閱卷刁難、辦案推諉、公安不予立案等多重梗阻。目前,涉案虛假訴訟線索已向檢察機關舉報,一樁涉嫌規避執行、侵害民營企業合法財產權益的司法亂象亟待徹查糾錯。

       重慶市銅梁區金田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下稱金田小貸公司)向本報投訴反映,貴州省鳳岡縣麗園麗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麗園麗都房開)、重慶市銅梁區土橋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土橋建司 )涉嫌串通炮製千萬級虛假訴訟,借助鳳岡縣人民法院違法調解書,惡意轉移資產、逃避生效判決執行,直接導致金田小貸公司近千萬元合法抵押債權麵臨徹底滅失風險。本報記者介入深度調查、多方核實卷宗材料、對接多級司法機關後,諸多案件疑點與基層司法履職不規範、辦案梗阻問題逐一浮出水麵。

       合法抵押在先,虛假訴訟在後 千萬抵押物遭遇惡意圍堵

       記者通過投訴人金田小貸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調查核實到,2019年12月,麗園麗都房開公司因開發鳳岡縣龍泉街道“水木陽光”小區資金短缺,向金田小貸公司借款1000萬元,以該小區6、7號樓73套在建房屋作為抵押擔保,依法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金田小貸公司抵押權設立合法、房地產抵押權登記理應受法律保護。

水木陽光.jpg

(案涉項目水木陽光)

       2022年11月,因麗園麗都房開公司長期拖欠借款拒不歸還,金田小貸公司向重慶市銅梁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23年2月14日,銅梁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151民初6645號生效民事判決,依法判令:麗園麗都房開償還金田小貸公司借款本金910萬元及全部利息共計1200餘元;金田小貸公司對案涉6、7號樓63套抵押房屋享有法定優先受償權。

       判決作出後,麗園麗都房開公司為惡意拖延生效、逃避執行,惡意提起上訴,卻始終拒不繳納上訴費用。直至2023年8月,金田小貸公司才收到法院通知,確認對方上訴無效,隨即依法申請強製執行案涉抵押房產。

      就在合法執行推進關鍵節點,一場精心策劃的虛假訴訟悄然落地。2023年4月10日,在金田公司借款糾紛案上訴期間,掛靠土橋建司的實際施工人汪某某,聯合麗園麗都房開公司在鳳岡縣人民法院提起工程款糾紛訴訟。案件從立案、開庭調解到出具調解書僅用時17天時間。2023年4月27日,鳳岡縣法院快速作出(2023)黔0327民初872號民事調解書,違規確認土橋建司對案涉6、7號樓享有1223萬餘元工程款優先受償權,並以工程優先權已經先予執行金田小額貸款公司抵押的63套房屋。

       就在金田公司等待麗園麗都公司漫長的二審開庭通知,卻毫無知曉63套房屋被貴州鳳岡法院已經先予執行。該調解書完美的避開了享有抵押權的金田公司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3人身份參與訴訟的權利,直接架空金田小貸公司合法在先抵押權,成為對方惡意規避銅梁法院的判決結果和強製執行、侵害合法民營企業財產權益的“工具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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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梁區人民法院判決生效910萬本金及利息以及63套抵押房屋享有優先權的判決書)


(鳳崗法院17天內作出工程款在12,235,326.00元內享有優先受償權的調解書)

       卷宗實錘重大漏洞:工程款早已結清 雙方虛構千萬虛假訴訟

       為還原案件真相、核查調解書合法性,本報記者多次聯係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盧颺院長,對接宣傳科劉科長、監察部門蘇主任溝通督辦該案。蘇主任曾電話裏告訴記者,會有專班專人跟進核查此此事,為此,鳳岡法院還叫記者前往做了專門的調查詢問筆錄。但在後來長達一年多的溝通跟進中,鳳岡縣人民法院始終消極應對、拒不實質核查問題,辦案推諉、整改缺位。以致在發稿前,對遵義中院宣傳科085127637156電話在半年的聯係過程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撥打遵義法院12368服務熱線,也無法提供法院辦公室號碼。

       更令人費解的是,為了查清該案是否存在虛假訴訟,金田小貸公司代理律師劉迎春律師和趙飛律師持合法有效的律師調查令,依法申請調閱涉及該案全部卷宗材料時,鳳岡縣法院刻意設置門檻、故意刁難,無端要求律師必須另行找該案審判法官單獨簽字,方可辦理閱卷手續,嚴重阻礙合法取證、維權流程。

       記者為此也多次向遵義中院宣傳科投訴反映鳳岡法院閱卷梗阻、辦案不規範問題後,鳳岡縣法院領導才被迫配合開放閱卷權限,接待記者和調卷律師。

       記者和金田公司律師逐頁核對該案審判卷宗、執行檔案後獲取顛覆性關鍵事實:卷宗材料清晰證實,麗園麗都房開與土橋建司就案涉水木陽光小區6、7號樓工程款早已執行完結、款項結清,雙方根本不存在1223萬餘元未付工程款的事實。

       金田公司負責人陳總還告訴記者:該案在債權債務已經結清、無任何真實欠款基礎的前提下,原被告雙方卻刻意虛構工程款拖欠事實、惡意提起訴訟、快速達成調解,屬於典型的惡意串通、虛構民事法律關係、妨害司法秩序、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的虛假訴訟行為,涉案金額超千萬元,性質極其惡劣。

       金田公司負責審核該案的代理律師劉律師告訴記者,除此之外,該案調解書本身存在多重法定硬傷,全程違法違規:

       其一,優先受償權徹底超法定除斥期間。案涉6、7號樓2021年2月4日已全麵竣工並移交業主使用,並且在21年3月19日形成了工程結算書,根據最高法司法解釋,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最長行使期限為竣工交付起18個月(至2022年6月4日截止),該權利為除斥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延長。雙方2023年4月才起訴主張優先權,法定權利早已徹底滅失,調解書卻違法予以確認。

       其二,涉嫌偽造證據。在2023年4月10日起訴時候,為了避免超過18個月的最長訴訟時效。原告將2021年3月19日形成的工程結算書塗改為22年3月19日。該結算書手寫日期明顯在1字上麵和下麵各添加一橫,有明顯的塗改痕跡。結合法院調解書檔案起訴內容明顯上麵寫有2021年3月19日的事實,該訴訟時效已超期,存在明顯的塗改嫌疑。

       其三,違規擴大優先受償債權範圍。雙方施工合同明確約定,工程3%質保金需竣工滿5年方可全額退還,案發時質保金尚未到期、屬於未到期債權。但案涉調解書直接將未到期質保金全部納入優先受償範圍,嚴重違背合同約定與法律規定。

       其四,選擇性執行刻意侵害第三方權益。案涉小區存在大量無抵押、無權利負擔的“幹淨房源”可供執行,但執行法院刻意規避自有資產,專項查封、拍賣金田小貸公司已合法抵押的63套房產,違背法定執行順序,精準針對第三方合法債權實施侵害。

       其五,隱瞞專項紓困資金事實。2022年底,麗園麗都房開公司已申領500餘萬元樓盤專項紓困資金,政策明確要求該資金專款專用、優先支付涉案工程款,案件調解、審理全程刻意隱瞞該關鍵事實,刻意製造欠款假象。

(鳳岡法院檔案載明是2021年3月19日結算書的虛假起訴書)

(鳳崗法院檔案裏麵疑似有將21年塗改為22年塗改痕跡的結算書證據)

(金田公司查詢到法院檔案有700多萬已執行完畢疑似虛假訴訟的統計表)

       維權全線受阻:法院糾錯無作為 公安不予立案 民營企業維權舉步維艱

       虛假訴訟事實線索清晰、卷宗證據確鑿,但金田小貸公司的維權之路卻遭遇層層壁壘,民事、刑事、監督多渠道全線受阻。

       民事維權層麵,金田小貸公司先後提起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第三人撤銷之訴、案外人再審申請,全部被鳳岡縣法院以各種理由駁回、拒收、推諉。兩級法院曾出現立案職責互相推諉的亂象:鳳岡法院要求企業前往遵義中院再審立案,遵義中院又指令返回鳳岡法院辦理,導致企業合法訴權長期懸空。最終鳳岡縣法院在未組織聽證、未聽取當事人意見、甚至明知虛構卷宗事實的情況下,草率駁回再審申請,有錯不糾、護短明顯。而檢察院也明顯存在不履職的情況,對該民事調解書拒不履行監督義務。

       刑事追責層麵,為追究涉案企業及個人虛假訴訟刑事責任,金田小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向鳳岡縣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提交全套控告材料及卷宗證據。2026年6月10日,鳳岡縣公安局出具鳳公(經)不立字〔2026〕35號不予立案通知書,單方認定無犯罪事實,未開展實質核查、未調取資金流水、未傳喚涉案人員核實。

       企業依規準備申請刑事複議後,鳳岡縣公安局又以“超複議期限”為由,出具鳳公刑複不受字〔2026〕01號決定書,直接不予受理複議申請,徹底阻斷企業刑事維權渠道。

(遵義市檢察院和鳳崗檢察院不予監督的複函)


(鳳崗法院對該案申訴駁回再審的裁定)

(鳳岡縣公安局對金田公司提交虛假訴訟證據後還是不予受理的決定書)

       千萬虛假訴訟案司法亂象亟待徹底徹查

       在民事糾錯、刑事報案、公安複議全部受阻,且記者長期督辦無果的情況下,記者再次陪同金田小貸公司律師依法向鳳岡縣人民檢察院提交虛假訴訟檢察監督申請。目前,鳳岡縣人民檢察院已正式受理該案監督申請,將對該案是否構成虛假訴訟、法院審理調解是否程序違法、裁判結果是否錯誤、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是否合規等係列問題開展全麵審查。

       記者了解到,最為明顯的錯誤是在該案審理調解前,雙方已通過(2020)黔0327民初3876號案件的執行,土橋建司已獲得6、7號樓工程款4264萬,時隔兩年多,雙方在(2023)黔0327民初872號案件中共同確認隻獲得了4019.3406萬元工程款,鳳崗法院對本院審理的案件都未能對前述基本事實予以“審理查明”。當前案涉違法調解書仍處於有效執行狀態,抵押房產拍賣、過戶流程持續推進。若涉案房產完成過戶,金田小貸公司910萬元本金及數百萬元利息將徹底損失,後續極易引發巨額國家賠償、涉企信訪、司法公信力受損等連鎖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以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具有打擊違法犯罪,保護單位、個人合法財產和人身權的義務;人民法院對錯判的案件,也有糾錯的義務;檢察機關,對上述兩個機關不履職、不糾錯的行為,享有法定監督職責。而這起案件暴露出來的種種怪象,這不得不讓人懷疑這裏麵是否存在權錢交易,有“保護傘”行為。

       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虛假訴訟不僅侵害民營企業合法財產權益,更嚴重擾亂司法秩序、浪費司法資源、損害基層司法公信力。明明工程款早已結清,卻能順利通過法院違法調解炮製千萬級虛假債務;明明證據確鑿、違法事實清晰,卻遭遇法院閱卷刁難、辦案推諉、公安不予立案的層層梗阻。

       針對該案暴露的虛假訴訟核查不嚴、案件調解失範、司法履職不作為、群眾維權梗阻等係列問題,本報將持續跟蹤檢察機關監督進展、案件再審糾錯情況,持續監督相關司法機關履職盡責,督促徹查涉案虛假訴訟行為、追責違規辦案人員、糾正錯誤司法文書,依法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守住司法公正底線。

       對於遵義法院幾起被舉報類似的錯判案件,本報將陸續作出監督報道,也將持續關注本案事件後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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