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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兩江:以生態修複之名行建樓堂館所之實亂象調查

2026-05-17 作者:熊宇 駱聞 趙宇 来源:本报记者

       大眾新聞報首席記者熊宇 駱聞 記者趙宇

       生態修複本是守護綠水青山、改善人居環境的民生工程,卻在重慶兩江新區粉壁濕地生態修複二期項目中,淪為違規興建樓堂館所、層層轉包工程、拖欠巨額工程款的“亂象溫床”。近日,本報接到施工方投資人實名舉報,重慶兩江新區龍興工業園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舊房生態修複”為幌子,違規建設用於專門接待領導專有功能的樓堂場所,同時存在工程層層轉包、肆意變更工程設計、惡意拖欠工程款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嚴重違反黨中央關於嚴禁違規新建樓堂館所的規定及建築工程相關法律法規,侵害施工人員合法權益,破壞當地建築市場秩序。本次調查結合全套項目合同、分包協議資料作為佐證證據,層層揭開項目背後諸多違規事實。

       一、項目真相:生態修複外衣下的違規樓堂館所

       經投訴人譚先生提供的相關證據資料顯示,粉壁濕地生態修複二期(粉壁1#舊房生態修複)項目,對外宣稱生態修複工程,實際建設內容與生態修複毫無關聯。該項目坐落於重慶渝北區龍興鎮粉壁村,占地麵積約150平方米(實際占地近3000平方米左右),總建築麵積約830平方米,主體為兩層建築,一層規劃接待廳、雅間、廚房、餐廳及外擺區,二層布局雅間與露台,核心功能為餐飲、領導接待,是典型的具有接待、餐飲功能的樓堂館所。





(以濕地生態修複項目名義350萬價格發包給景觀公司的合同)

       從2013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到《機關團體建設樓堂館所管理條例》都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不得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嚴禁以技術業務用房、生態修複等名義搭車新建樓堂館所;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相關通知亦反複強調,各級黨政機關、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新建具有接待餐飲功能的樓堂館所,嚴禁借危房改造、生態修複等名義變相違規建設。






(以300萬元的價格轉包給合創公司)

       然而該項目發包人為重慶兩江新區龍興工業園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承包方為兩江市政景觀公司,經企查查查詢,兩家公司均為當地國有背景企業,卻公然無視中央禁令,將違規樓堂館所包裝成“生態修複項目”立項建設,刻意縮小項目麵積,總工程造價以內定方式發包工程不通過招投標,建設過程中采取邊施工邊設計,規避項目審批、監管流程。本質上是頂風違紀、有令不行,嚴重違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工作要求,觸碰違規興建樓堂館所的紀律紅線。




(以300萬元違法轉包給易築公司實際施工人譚偉合同)

       二、蓄意規避監管 拆分工程規模逃避招投標與審計監督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該項目為規避國家招投標管理製度、財政評審以及工程審計監管,涉事企業刻意采取化整為零的方式,將實際體量龐大的工程項目拆分發包。項目合同含稅暫定金額僅為350萬元,同時約定若最終審定金額超出360萬元,則按照360萬元封頂結算,刻意壓低立項造價,將超千萬元的整體工程劃定在小額工程範圍內,直接指定發包,不履行公開招投標法定流程。

       兩江公司此種操作模式,是典型的肢解項目、規避招標行為,嚴重違反《招標投標法》相關條例,繞過正規監管體係,極易造成國有資金監管失控,滋生各類違規問題。

       三、層層轉包:違法分包鏈條觸碰法律紅線

       除違規興建樓堂館所、規避監管外,該項目存在多層違法轉包、分包行為,完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以濕地生態項目修建餐廳的近景和夜幕鳥瞰圖)

       按照法律規定,建設工程禁止違法分包、轉包,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而該項目的轉包鏈條清晰可見:

       1、兩江市政景觀公司承接項目後,擅自將場地清表、土方挖運、房屋修建、精裝修、景觀工程等全部核心工程,違法專業分包給重慶合創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2、重慶合創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接手後,再次將項目采購、施工等全部工作,任以300萬的價格轉包給重慶易築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實際由自然人譚偉作為施工投資人全額墊資施工。

       層層轉包過程中,上遊公司肆意抽取利潤,合同雙方約定施工方需按結算造價總額6%上交管理費,進一步壓縮施工成本,為工程質量安全、工程款拖欠埋下重大隱患。這種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的行為,不僅導致工程管理混亂,更違反了建設工程施工的強製性法律規定,相關轉包、分包合同依法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以濕地生態修複為名修建樓堂館所的豪華裝修與室內裝飾)

       采訪中投訴人譚先生告訴記者:項目實施全程邊施工邊設計,建設單位不斷更改施工方案,新增大量施工內容與現場簽證,項目實際施工工程量造價增加到一千餘萬元,其中餐廳項目就超600萬,遠超合同約定造價。施工完畢後作為建設單位兩江公司一直不按實際施工量支付工程款,拖欠餐廳項目工程款達300餘萬元。最讓人感到憤慨的是工程款一直拖欠不付,而給領導修建吃喝玩樂的場所,卻超標采取豪華裝修,去用國家和納稅人的錢去討好領導,最後導致拖欠工程款致使農民工無法得到工資,釀成了社會上不穩定因素,也讓基層人民政府信訪維穩,壓力增大。

       四、記者實地調查遭遇阻攔 輿論監督工作屢屢受阻

       為切實核查項目真實情況,還原工程違規全過程,早期的2023年8月13日,本報記者前往兩江新區龍興工業園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開展實地走訪調查。記者徑直來到該公司工程部,找到在崗項目負責人,當場出示記者證件,清晰表明調查采訪的來意。

       麵對記者合法合規的輿論監督工作,該工程部工作人員並未配合調查,當場告知記者,所有采訪事宜必須等待公司領導批示同意後方可開展接待工作,隨即要求記者在公司接待大廳原地等候。記者在大廳耐心等待整整兩個小時,始終沒有等到公司任何領導出麵對接回應。

       遲遲未等到受訪負責人的記者,卻意外迎來轄區兩名警務人員。兩名警察抵達現場後,說公司報警,有記者涉嫌敲詐,兩名警官現場仔細核驗記者有效證件,逐一詳細詢問記者到訪企業的具體目的、采訪工作相關事宜,完成全部核查流程後才幸幸離開現場。企業刻意回避問題、阻撓正常采訪的態度,更加印證該項目存在諸多不合規、不敢對外公示的違規問題。記者離開企業不到10分鍾,投訴人便接到了企業項目負責人的來電,要求不能找記者曝光可以談談後續付款問題。

       五、肆意違規:邊施工邊設計 工程款拖欠侵害施工方權益

       該項目全程違規操作,施工流程、造價管控、工程款支付均突破法律與合同約束,讓實際施工人陷入維權絕境。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公然違反工程建設基本程序,實行邊施工邊設計,兩江市政景觀公司在未完成完整設計、未明確工程量的情況下,強行要求施工方進場施工;施工期間,公司單方麵不斷變更設計、大幅增加施工量,實際施工工程量遠超合同約定,造價從合同暫定350萬元飆升至千萬元以上。

       而在造價約定上,兩江市政景觀公司提前設定“霸王條款”,明確審定金額超出360萬元則按360萬元結算,無視施工方實際投入;2023年12月項目進場施工後,施工方全額墊資完成全部施工內容,卻遲遲無法結算工程款。直至2024年8月媒體介入調查後,相關公司才以“不上訪、不曝光”為條件,虛構合同僅撥付虛構40萬元新增工程款,截至目前,仍有二百多萬元工程款拖欠未付。

       實際施工人譚偉墊付巨額資金完成施工,卻因上遊公司的違規操作、惡意拖欠,陷入資金周轉困境,合法權益遭到嚴重侵害。兩江市政景觀公司無視合同約定與法律規定,以不正當手段脅迫施工方放棄維權,既違背誠信原則,也違反《民法典》中關於建設工程價款結算的相關規定,涉嫌拒不支付工程款的違法行為。

       六、法律定性:多重違法違規 必須從嚴追責

       (一)違反中央樓堂館所管控規定

       案涉項目以生態修複為幌子,建設具有餐飲、接待功能的樓堂館所,違反《機關團體建設樓堂館所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五條,以及中辦、國辦關於停止新建黨政機關樓堂館所的係列通知要求,屬於典型的變相違規興建樓堂館所行為。依據條例規定,應對所涉樓堂館所予以收繳、拍賣或責令限期騰退,並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二)規避招標監管 違反招投標相關法律

       涉事企業化整為零拆分工程項目,刻意壓低合同造價逃避公開招標,脫離審計與行業監管,屬於明確的違法行為,依據招投標相關法規,應當對涉事企業進行處罰,整改項目違規發包流程。

       (三)工程轉包分包觸犯建築法律法規

       兩江市政景觀公司、重慶合創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層層轉包工程,違反《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七十八條,屬於違法轉包、分包工程。依據相關法規,相關部門應對違法分包、轉包的企業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甚至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

       (四)拖欠工程款侵害施工方合法權益

       根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實際施工人在完成工程施工後,有權獲得足額工程價款。兩江相關公司長期拖欠二百多萬元工程款,已構成嚴重違約,實際施工人有權依法主張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相關責任方必須無條件履行支付義務。

       七、監督呼籲:嚴查違規行為 捍衛法律權威

       生態修複不容歪曲,黨紀國法不容漠視。重慶兩江新區粉壁濕地項目,從立項、發包到施工、結算,全程充斥違規違紀行為,既是對中央嚴控樓堂館所建設禁令的公然挑釁,也是對建築工程法律法規的肆意踐踏,刻意阻撓輿論監督,更嚴重侵害了實際施工人的合法權益,損害了國有平台公司的公信力。

       本報在此呼籲,相關紀檢監察部門、住建主管部門、審計部門立即介入,對該項目立項審批、建設用途、工程轉包、工程款支付等全流程開展徹查:

       1、嚴查違規興建樓堂館所問題,依法依規對涉案國有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

       2、嚴查化整為零規避招投標、違法轉包、分包行為,依法處罰違規企業,整頓建築市場秩序;

       3、限期足額支付拖欠實際施工人的二百多萬元工程款,保障施工方合法權益;

       4、全麵排查當地類似項目,杜絕以民生工程、生態工程為名,行違規建設、違法經營之實的亂象。

       本報將持續跟蹤事件進展,緊盯問題整改,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不懼阻礙深挖事實真相,推動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從嚴處置,切實維護黨紀國法的嚴肅性,守護建築市場公平正義,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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