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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瓊海潭門漁港項目強征強拆遺留問題十餘年未解決 市鎮村三級聯動在躲什麼?

2024-12-24 19:52:30 作者:熊宇 駱聞 謝貴華 来源:本报记者

       大眾新聞報社首席記者熊宇 駱聞 記者謝貴華   

       2024年8月,本報以《瓊海潭門漁港項目強征強拆 遺留問題十餘年未解決》為題作出了相關報道。但幾個月後記者回訪,村民仍然反映問題還是一直沒有得到解決,記者期間也多次向當地政府相關領導和132345政務平台投訴違規拆遷補償情況,但當地政府一直推諉,對村民和記者的回複也牛頭不對馬嘴,不認真處理村民反映的事項。為此,本報再次派出記者前往瓊海潭門進行詳細調查。            

       鎮政府領導 村委會躲貓貓    

       2024年12月18日上午,記者分頭前往潭門鎮及舊縣村委會了解征地補償費發放情況。此時村委會正召開工作會議,記者在村委會服務大廳等待村主任符永標散會,在等待的過程中會議還沒有結束,符主任就直接匆忙走出村委會駕車離去,等村委會其他工作人員散會後,好長時間符主任都沒有返回辦公室。待記者向村委會其他工作人員詢問,被告知符主任去走訪村民了,上午有可能不回來。記者隨後多次撥打符主任手機,無人接聽,直到下午下班記者也沒有看見符主任返回村委會,記者再次短信聯係符主任也不回複。   

       隨即記者趕往潭門鎮政府,未見到相關領導,電話聯係分管副鎮長肖秋月,肖副鎮長說在市裏開會,不方便聯係便掛斷電話。記者再去鎮資規所,直到下午三點才見到支付到舊縣村委會部分土地補償費清單,其中一項二千四百餘萬元,還有一項六百多萬元的補償費,支付時間分別是2010年和2011年。工作人員鄭在柏電話請示肖副鎮長後告訴記者,具體支付清單需去村委會查詢,看到的支付清單,不能給記者複印留存。記者再次撥打肖秋月副鎮長電話,被掛斷,短信回複在開會。記者短信詢問什麼時候有空,需要了解一下潭門舊縣和鳳頭村拆遷的情況,一直未得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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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瓊海市潭門鎮人民政府外景)         

       分管副市長稱遺留問題已上報省廳    

       走訪期間,村民楊大姐告訴記者,2009年底她家的魚塘就被鎮政府組織強拆,損失幾百萬,在向上級信訪過程中,不斷有涉黑人員(當地叫爛仔)上門騷擾砸東西,並逼迫她家去和鎮政府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在現場,記者見到了楊大姐家被人為破壞的門窗,其他村民也證實確有其事。楊大姐還告訴記者,魚塘被強拆幾個月後,鎮委書記李巨坤帶領社會上的涉黑人員將楊大姐老公邱永玉強行帶到了茶樓,強迫簽字領取70多萬的拆遷費,為此,王大姐家多次上訪但毫無進展,直到幾年後李巨坤被判刑,楊大姐家也沒有得到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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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邱永玉提供2009年12月6日在沒有達成拆遷協議的情況下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警力對他魚塘進行拆除的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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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永玉家被砸爛的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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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門被砸壞後更換的卷簾門)

       為了全麵了解情況,記者多次電話聯係瓊海市分管副市長,電話未接聽,但短信告知:請跟市資規局梁副局長和局長了解,我已過問了解該曆史遺留問題已全麵核查上報省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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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和符展副市長的短信聊天記錄)   

       梁副局長上班時間到底去哪兒了

       2024年12月19日,上班時間一到,記者就電話聯係瓊海市資規局分管副局長梁啟峰,數次電話均被掛斷。記者短信說明來意後,再次撥打梁副局長電話,梁副局長告訴記者在開會不方便,約定下午聯係。

       下午14點30分上班後,記者再次來到梁副局長辦公室,看見辦公室電腦開著卻無人,隨後多次撥打電話,梁副局長卻一直未接聽。記者去局辦公室詢問梁副局長去向,被告知梁局長下午沒有會議安排,他們也不知道梁副局長去哪兒了。下午15時41分,梁局長短信回複,在開會,請記者去找潭門鎮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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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峰副局長和記者的短信聊天記錄)           

       愚弄村民到底到何時

       2024年12月20日在調查即將結束前,瓊海市一位自稱12345平台的工作人員聯係記者,記者要求提供查詢潭門鎮在此次拆遷當中支付到村委會以及村民賬戶上的各項票據。對方稱拆遷相關文件支付憑據均可以由村民本人到當地鎮政府資規所進行查閱,隨後短信回複記者。

       但第二天村民前往查看,卻被鎮政府資規所工作人員告知,禁止村民帶手機進入鎮政府,隻能在電腦上觀看,也不準複製。原國土資源部《征地公告辦法》12、13條明確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督促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查詢和監督。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對征用土地公告內容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的查詢或者實施中問題的舉報,接受社會監督。

       《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拆遷是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第49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32條申請征收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落實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社會保障費用等,並保證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有關費用未足額到位的,不得批準征收土地。第62條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對於這樣的結果,村民告訴記者,法律規定村民有權對征地拆遷事項和征地補償收支費用進行監督,當地政府到底怕什麼呢?法律也明確規定是先補償後拆遷,村民拒絕征地的政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他們為什麼要超越法律,在我們沒有沒有達成拆遷協議,也沒有收到政府責令交出土地行政處罰的通知書,更沒有得到征地補償款的情況下,當地政府擅自動用警力違法強製拆遷呢?鎮政府這樣的違法行為,上級政府到底管不管呢?對於我們的投訴他們為什麼要做出這種拆遷補償款一會說支付了,一會兒說沒有支付是村民不領取這樣荒唐而自相矛盾的回複呢?他們要愚弄村民到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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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海12345平台多次不一定自相矛盾的短信回複)

       回想起第一次報道作出後瓊海市12345平台稀奇古怪的短信回複和瓊海各級領導幹部的做法,夜深深體會到群眾維權何其難。瓊海市各級官員的做法無不體現出官僚主義的霸道作風,為民服務的宗旨,他們隻是在口頭上掛掛做做形式而已。麵對老百姓的合理訴求,瓊海市的官員們你們何時能夠坐下來聽一聽老百姓的意見建議呢?

       關於事件的後續進展,本報將繼續關注,發回最新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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